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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大巴强行超车被市民拍下举报,丽江交警:罚款记分,约谈企业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6-5-19 10:14| 阅读量: 1435| 评论数: 3|IP:中国丽江


近日,有市民通过拍摄视频的方式,实名举报一辆客运大巴存在强超强会的危险驾驶行为。视频画面显示,涉事大巴行驶过程中无视安全车距,贸然强行超车、逼近对向正常行驶车辆,驾驶行为惊险危险,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网友举报线索后,市、县两级公安交管部门迅速联动核查处置。经现场核实取证,该大巴车强超强会的交通违法行为属实,驾驶员对自身危险驾驶行为供认不讳。客运大巴车体庞大、制动距离长、载客人数多,强行超车、违规会车极易引发车辆剐蹭、正面碰撞等事故,直接威胁车内驾乘人员及道路其他车辆、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突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该大巴车驾驶员处以罚款、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办案民警对涉事驾驶员开展一对一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强超强会行为的安全风险,讲明相关法律责任与事故危害。经教育劝导,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承诺今后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危险驾驶陋习,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约谈该客运车辆所属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和常态化培训,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从源头防范道路客运安全风险。

丽江公安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超车前务必仔细观察路况,严禁“见缝插针”式强行超车;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规范超车,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坚决杜绝强超强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新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6-5-19 10:15 IP:中国丽江
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强行超车属违法行为,已依法处理并约谈企业,请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6-5-19 10:20 IP:中国丽江
为丽江交警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点赞!安全驾驶不容侥幸,客运大巴更应带头守规,希望所有驾驶员引以为戒,文明行车、平安出行。
江山易改 发表于 2026-5-19 11:20 IP:中国丽江
给丽江交警点赞!这种拿一车人生命当儿戏的司机就该重罚,约谈企业更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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