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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竑波,中共党员,华坪县中心人民小学教师,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根据华坪县纪委监委的通报,杨竑波于2023年7月8日21时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甚至致命后果。作为一名党员和教师,杨竑波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这次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也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 我们希望杨竑波能够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希望广大党员、公职人员以此为戒,警钟长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清正廉洁,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榜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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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纪国法,华坪县纪委监委对涉事党员杨竑波进行了严肃处理。经查,杨竑波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德和职业操守,不仅违法驾驶机动车,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党员的职责和形象,更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行业声誉。 根据相关规定,华坪县纪委监委已决定给予杨竑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向学校作出深刻检查和书面检讨。同时,县纪委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纪律处分措施。 华坪县纪委监委再次强调,党员公职人员应牢记职责与使命,严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做到做人、做事、做官清正廉洁。同时,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鉴,引以为戒,提高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做出应有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