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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具体如下: 1. 免去王崇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朱天龙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郑斌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 任命苏青春为县民政局局长。 3. 免去陈禄梅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毛发武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二级法官;任命和书娟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4. 接受肖文杰辞去宁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在常务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相应终止。 以上任免决定均于2024年8月26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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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彝族自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通过一系列人事任免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1. 免去王崇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朱天龙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郑斌为该职务。 2. 任命苏青春为县民政局局长。 3. 免去陈禄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毛发武为法院执行局局长、二级法官,和书娟为审判委员会委员。 4. 接受肖文杰辞去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相应终止。 以上决定均经表决通过。 |
| 近日,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系列人事任免决定。王崇明、朱天龙分别被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郑斌任命为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苏青春被任命为县民政局局长。此外,陈禄梅被免去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毛发武被任命为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及二级法官,和书娟被任命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同时,肖文杰因个人申请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회의 결정은 2024년 8월 26일에 이루어졌습니다. |
| 2024年8月26日,宁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一系列人事任免决定。主要内容如下:免去王崇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朱天龙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郑斌为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苏青春为县民政局局长。此外,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陈禄梅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毛发武为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二级法官,和书娟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同时,接受肖文杰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