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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反向抹零”遭质疑 门店称“四舍五入”是系统自动设定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 发布时间: 2025-4-29 15:57| 查看数: 14630| 评论数: 0|IP:云南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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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多家永辉超市门店因 “反向抹零” 行为引发社会关注。这一现象不仅涉及消费者权益问题,也凸显了商家在价格结算环节的规范缺失。​

从网传视频可见,有消费者购买标价 4.97 元的绿豆糕,结账时收银员要求支付 5 元,理由是 “四舍五入”。当消费者对此提出质疑,收银员坚称这是 “系统自动” 设定。另外,消费者刘先生反映,其在重庆永辉超市金源时代店购买标价 7.96 元的淡虾米,实际被收取 8 元。刘先生指出,超市既未提前告知 “四舍五入” 规则,标价签上也未注明,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媒体调查,重庆区域的多家永辉超市门店普遍存在类似情况。只要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标价分位非整数,均会被自动 “五入”,从而支付更高金额。​

永辉超市针对此事回应称,由于分币在实际流通中存在困难,门店依照行业惯例采用 “积零换整” 规则收取支付费用,但因未明确公示,引发顾客误解。永辉超市还表示,电子支付不会出现此类情况,若使用现金支付,消费者可凭小票前往客服处积零换整。​

根据现行法规,“四舍五入” 的合法性有着明确界限。商家自愿 “四舍” 让利,如将 7.94 元按 7.9 元收取,属于单方让利行为。然而,未经消费者同意便强制 “五入”,多收取分位金额,则属于违法行为。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陈吉珍律师指出,如果商家事先未告知且未获消费者同意,此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所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超市工作人员以 “四舍五入是系统设置” 为由回应,实则是在回避《价格法》第十三条中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的规定。​

长期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士表示,“反向抹零” 本质上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商家利用分位支付场景的隐蔽性,长期积累不当得利。​

永辉超市近期发布的年报显示,去年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675.74 亿元,同比减少 14.0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 14.65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 1.36 亿元。永辉超市表示,去年亏损主要原因包括零售行业竞争激烈,导致门店销售承压;公司进行战略和经营模型转型,在收入下降的同时,门店调改过程中优化商品结构和采购模式,淘汰旧品、引入新品,推动裸价和控后台策略,致使公司整体毛利率短期内受到一定影响等。年报还显示,去年永辉超市完成 31 家门店的商品结构调整与服务升级,关闭了 232 家尾部门店,这使得公司去年毛利率较上年减少 0.78% 。​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此次永辉超市 “反向抹零” 事件不仅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为零售行业在价格结算规范方面敲响了警钟。后续相关部门是否会介入调查,永辉超市又将如何整改,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值得持续关注。​

(综合: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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