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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瑞昌一起中学教师因学生志愿填报引发的风波引发社会关注。当地一名教师因三名学生未听从劝告填报北大、清华,转而选择其他名校,在 “清北团队合作群” 中情绪激动地 “控诉” 学生,并宣告解散该群,相关言论在网络传播后迅速引发热议。
网传信息显示,该教师在群内表示,这三名学生 “完全以一己之心填报热门专业”,“将我们所有的感情都归化为零”,认为此事导致 “家长无奈、老师无语”,并自责 “这是班主任教育的失职”。这番言论随即引发公众对高考志愿填报自主权、教师角色定位等问题的讨论。
7 月 7 日晚间,事件涉事学校瑞昌市第一中学发布情况说明,证实当事人为该校教师漆某芳。通报明确表示,当事人已在教师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充分认识到个人行为的不当;学校及漆某芳老师已向学生及家长表达诚挚歉意,目前三名学生已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志愿填报。
这场舆论风波最终以当事教师认错道歉落幕,结果虽在公众预期之中,却折射出更深层的教育话题。高考作为关乎千万学子前途命运的重要节点,志愿填报的核心原则始终应是尊重学生的真实意愿。北大、清华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顶尖学府,其声誉与地位毋庸置疑,长期以来是无数考生奋斗路上的 “精神灯塔”。但向往顶尖学府与最终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本就是两个层面的考量 —— 即便学生加入所谓 “清北团队合作群”,也不意味着必须将志愿锁定在这两所学府。
从制度层面看,我国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明确赋予考生最终决定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从现实角度考量,志愿填报需要综合成绩、专业兴趣、职业规划等多重因素,绝非简单的 “唯名校论”。对于成绩徘徊在清北提档线附近的考生而言,冲击顶尖学府往往面临专业选择受限的风险,可能被调剂至不感兴趣的专业;而选择其他一流高校的优势专业,反而可能更契合个人发展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理性选择理应得到理解与尊重,不能简单以 “是否进入清北” 评判志愿的优劣。
当事教师的 “破防” 之举,暴露出部分教育工作者在角色定位上的偏差。教师的职责不仅是知识传授,更应成为学生人生道路上的引导者与协助者,始终站在学生立场考量问题,而非将个人意志或外部压力强加于学生。
深入剖析这一事件,更值得关注的是现象背后的根源。为何部分教师会对学生报考清北如此 “执着”?答案或许藏在一些地方的教育评价体系中。梳理各地重点中学历年 “高考喜报” 可见,考上北大、清华的人数几乎都是单列突出的核心指标,而考入其他名校的学生往往难以获得同等 “重视”。在不少学校的教师考核机制中,清北录取人数直接与评优评先、奖励待遇挂钩,有消息显示部分地区培养一名清北学生的教师奖励高达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这种单一化的评价导向,难免让一些教师在 “业绩压力” 下忽视学生个人意愿,陷入 “唯名校论” 的误区。
当前,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认知正日趋理性,“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成为越来越多考生和家长的共识。志愿填报早已不是单纯的 “名校追逐战”,而是结合个人兴趣与发展需求的综合决策。在此背景下,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学更应与时俱进,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淡化单一的名校指标,破除 “名校崇拜” 的惯性思维,建立多元立体的评价标准。唯有如此,才能让教师回归教育初心,以平常心协助学生做出真正适合自己的人生选择,让每一份志愿都承载着学子的真实理想与未来期许。
(综合:中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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