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江市古城区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
专项调查工作公开征集线索的公告
为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的工作部署,全面摸清丽江市古城区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各类保护对象资源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
二、征集范围
1.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征集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等。重点关注体现历代行政治所、军事卫所、屯田移民、驿道驿站等代表性老街。
2.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商埠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重点关注反映近代红色革命、抗战斗争与民族自强、振兴边疆等相关重大事件和人物活动的代表性遗迹及近代民族工业遗址。
3.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4.1978年至2002年建成的,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5.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如重要交通贸易古道及其沿线驿亭、碑刻等附属建(构)筑物等。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内容
1.拍摄类素材:能够体现丽江市古城区历史文化资源的古建筑、古桥、古井、古树,以及带有明显时代特征的厂房、公园、生活区等素材,照片、视频均可。
2.文献类素材:家中珍藏的老照片、史料、文献,或发表、刊发的文章。
3.口述类素材:对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亲历者或家属,进行走访,征得同意后留下的口述材料。
(二)线索信息提交要求
为确保征集到的线索真实有效,为后续的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请您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1.基础信息:名称、具体位置(街道/社区/门牌号);
2.历史背景:建成年代、历史事件、人物关联、文化特色;
3.现状情况:保存状况(完好/轻微破损/局部损毁)、现存遗存(古建筑、古树、碑刻、老店铺、工业设施等);
4.佐证材料:老照片、文献资料、口述记录等;
5.联系方式:提供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四、其他说明
1.已公布挂牌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2.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
3.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专项调查工作。
五、征集方式
欢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交线索资料,同时,在电子邮件名称或信封上请注明“丽江市古城区历史文化资料”。征集结果将作为专项调查的重要参考,确有价值的将纳入潜在保护对象名录。
联系人:
1.电子邮箱方式。将线索资料发送至邮箱:ljsgcqjsj@163.com。
2.信函方式。将线索资料纸质版寄送至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丽城康仲路111号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股,邮政编码:674199。联系电话:0888-5101108。
3.问卷调查。通过扫描丽江市古城区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线索码,填报线索资料。
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