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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汉中城固县三合镇政府一则 "登报寻人" 公告引发社会关注。公告显示,当地一名事业编制干部鲁某强自 2016 年 12 月擅自离岗,长达八年未到岗工作,镇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未果后,于今年 8 月 1 日登报通知其限期返岗,逾期将按规定解聘。
记者从三合镇政府及城固县人社局核实了解到,鲁某强确为事业编制人员,离岗后工资、养老及医疗等福利已停发。县人社局表示,若鲁某强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返岗,将启动后续解聘流程,但因长期无法联系到本人,相关手续一直未能办理。 这一事件的特殊性在于,涉事干部脱岗时间长达八年,远超相关规定中 "连续旷工 15 个工作日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的时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而从实际操作看,即便存在联系困难,相关单位早在 2017 年就可依法启动解聘程序,为何拖延至八年后才发布公告? 在移动互联高度发达的当下,寻找一名失联人员并非无计可施。业内人士指出,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电话联络、书面送达、上门寻访乃至请求公安机关协助等多种途径开展工作。八年未能解决 "联系难" 问题,暴露出基层单位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履职不力、担当缺失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公职人员长期脱岗事件偶有发生,部分单位存在 "只要不停发工资就万事大吉" 的认识误区。事实上,事业编制岗位具有公共属性,干部长期脱岗不仅造成岗位资源闲置,更反映出制度执行 "打折扣"、监督机制 "挂空挡" 等深层次问题。当规章制度沦为 "稻草人",不仅会消解公众对 "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的信任,更会损害基层治理的公信力。 目前,公告限定的返岗期限已日益临近。这起事件如何处置,不仅关乎涉事干部的个人命运,更检验着基层单位依规行政、从严管理的决心与能力。相关部门能否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扎紧制度笼子、压实管理责任,让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值得社会持续关注。
(综合:红辣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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