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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惊现“恐怖面具党”!故意吓唬过路车,警方介入调查!网友:出事了谁负责?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5-8-27 10:47| 查看数: 14449| 评论数: 7|IP:云南丽江

据极目新闻报道,8月24日,有网友曝光在长深高速上,有人戴着恐怖面具故意惊吓过路车辆。相关视频显示,行驶中的两辆车不时并行,一名戴面具的人坐在其中一辆车上,他开着车窗微微起身看向过路车辆,随后拉上车窗又转头继续注视。据悉,此事发生在长深高速杭州段,记者向杭州高速交警反映后,辖区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该情况,正在处理。另据橙柿互动报道,有知情人士称,戴面罩者并无主观故意吓人的意图,当时是感觉自己被拍才摇下车窗,面具则是为节日准备,只是觉得好玩戴在头上,且在被拍视频前就一直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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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时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仍有待警方给出清晰的调查结果。从相关画面能看到,涉事人所戴的白色面具十分惊悚,两个白色眼球硕大突出,下部是夸张的“呲牙咧嘴”模样,还带着瘆人的诡异笑容。别说在开车时突然看到会被吓一跳,即便走在路上迎面遇上,估计也会让人受惊。

即便有知情人士称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但按照爆料网友的说法,自己并不认识戴面具的人,对方摇下车窗注视自家车辆,他怀疑是故意为之,还表示“我坐在后座拍的,我车里的女生吓了一跳,太膈应人了”。可见,对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双方的说法并不一致。

倘若涉事人真的是故意吓人,那这显然不只是一般的恶作剧。先不说戴恐怖面具吓人本身就不合适,受到惊吓的人本就有权维护自身权益;更关键的是,这种行为发生在高速公路上,潜在危害极大,万一司机受到惊吓进而引发交通事故,吓人者就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所以,有必要厘清戴面具者当时是否真如知情人所说,并非主观故意吓人。在相关新闻的留言区,已有网友认为知情人的说法是在推辞。要知道,在高速上让过往车辆的司机受到惊吓,带来的可能不只是心理阴影,更可能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诱因。

这方面并非没有先例,去年8月,海东市循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发现,一辆轿车行驶途中,驾驶人头戴“鬼脸套头”将上半身伸出窗外,这种行为妨碍安全驾驶,十分危险。随后,大队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事件中,戴面具的人虽坐在副驾,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他的举动不仅可能影响自己所乘车辆的驾驶平稳,还会对过往车辆的驾驶安全造成影响。而且,抛开动机不谈,恐怖面具本身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再结合高速公路这一特殊场景,客观上已构成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绝非玩闹的场合,对于此次事件中涉事行为的定性及后续处置,公众期待能有明确结果,同时也希望能通过此案起到以案释法的作用,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也给更多人敲响警钟,避免类似危险行为再次发生。

(来源/红星评论)

最新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8-27 10:47
该行为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可能构成妨碍安全驾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请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模仿。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5-8-27 10:47
高速上玩这种把戏简直是拿人命开玩笑,必须严惩不贷。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8-27 10:55
高速上戴恐怖面具纯属作死行为,万一吓出事故谁来担责?警方必须严查严惩!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5-8-27 10:59
高速上戴恐怖面具纯属作死行为,万一引发事故害人害己,必须严惩不贷!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8-27 11:03
高速行车安全第一,任何可能影响驾驶的行为都应杜绝。警方及时介入调查值得肯定,期待依法处理结果,警示公众切勿在道路上玩闹。
情不自禁 发表于 2025-8-27 11:08
高速上戴恐怖面具纯属作死行为,万一引发事故害人害己,必须严惩不贷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5-8-27 11:14
高速上戴面具吓人纯属作死行为,万一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必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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