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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倚老卖恶?强坐女子腿上面非爱心座,涉嫌强制猥亵就该行拘!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5-11-3 16:04| 查看数: 13634| 评论数: 4|IP:云南丽江

上海地铁内“老人拒坐爱心座,强坐女乘客腿”的视频一经曝光,便在网络上引发了舆论的强烈震动。视频中,女乘客面对老人的强行举动反复推阻,却始终无果,最终无奈选择报警。11月1日,地铁方针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将展开调查并反馈结果。而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明确指出,老人这种违背他人意愿的强行肢体接触行为,很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若经认定违法,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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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看似普通的“让座纠纷”,本质上却是对他人身体权的公然侵犯。它更暴露出了一个关键的认知误区:尊老敬老固然是值得推崇的美德,但“尊老”绝不是纵容恶行的挡箭牌,更不该成为侵犯他人权益的“保护伞”。

据目击者详细还原,当时现场已有乘客主动让出了爱心座,然而老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径直走向一名陌生女乘客,强行要坐在她的腿上。面对女生的躲避和推阻,老人的态度愈发强硬;当邻座乘客试图解围时,他更是带着一种“你能奈我何”的傲慢,拒不配合。这种“挑人坐腿”的选择性行为,显然并非出于“身体不便”的无奈,而是借着社会对老年人的包容心态,肆意突破他人身体边界的恶意骚扰。毕竟,若只是为了落座,近在咫尺的爱心座完全可供使用;而刻意侵犯他人身体,显然是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年纪大了”“不是故意的”常常成为此类行为的托词,人们往往将这类违法行为轻描淡写地归为“道德小节”,这恰恰模糊了“尊老”与“纵恶”之间的清晰边界。尊老的核心,在于尊重老人的合理需求与人格尊严,是对行动不便者的主动让座、对求助的耐心回应,而非对老人的不当行为进行无底线的包容。当“老”成为侵犯他人权益的借口时,“尊老”这一美德便沦为了某些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对受害者而言,这是二次伤害;对美德本身而言,这是严重的亵渎。用“年纪大”来掩盖侵权事实,本质上就是在纵容恶行、漠视公平。

“倚老卖恶”的现象并非个例。在公交车上,我们不时能看到有老人因年轻人不让座而对其进行辱骂殴打;在公园里,也有老人故意触碰女性身体,反而斥责对方“不懂事”。部分老人精准地拿捏了社会对“尊老”的重视,将其异化为道德绑架的武器。他们笃定“两个不会”:一是年轻人怕担上“不尊老”的骂名而不敢反抗,二是执法者可能会因为年龄因素而从轻处理。在这种“作恶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实环境下,受害者常常只能选择忍气吞声,而这无疑又进一步助长了歪风邪气。正如本次上海地铁事件中的老人,即便已经报警,他仍然毫无惧色。

要遏制这种歪风邪气,首先需要破除“年龄即正义”的错误观念。爱心专座所体现的,是“自愿优先、需求匹配”的善意让渡,而非老年人的“强制掠夺权”。年轻人可能刚刚结束高强度的工作,或者正处于身体不适等特殊时期,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不应该被“年轻就该让步”的片面观点所否定。真正的尊老,是“我愿提供便利”的主动善意表达,而非“你必须牺牲权益”的强制要求。

在执法与管理层面,也需要主动发力。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可以将不良行为纳入公共信用黑名单进行管理,或者进行公开通报,以此提高违法者的社会成本;地铁方可以增设“流动调解员”,完善监控设施,确保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制止,同时留存好相关证据。

全社会更需要重塑共识:尊老与守法、维权从来都不是相互矛盾的。我们尊重老人,是因为他们曾经为社会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但我们更要守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让受害者敢于说出“不”,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上海地铁的这场“坐腿风波”不应该仅仅成为网络上的热搜喧嚣,更应该成为敲响公共文明警钟的重要事件。公共空间的文明,需要每一个人都遵守规则;美德的传承,更需要我们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别让“尊老”这一美德被曲解,别让“纵恶”有生存的空间。唯有如此,每个公民才能在公共空间里安心地享有安全与尊严。

(来源/红辣椒评论)

最新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1-3 16:04
该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猥亵他人的规定,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处罚。公共场合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他人合法权益。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5-11-3 16:11
倚老卖老必须严惩年龄不是违法挡箭牌公共场所耍流氓就该行拘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1-3 16:26
倚老卖老不可取,违法行为必须严惩。尊重是相互的,公共场合更要遵守规则。维护社会文明,需要每个人守住底线。
黑龙潭的故事 发表于 2025-11-3 17:10
倚老卖老必须严惩 年龄不是猥亵的挡箭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该拘留就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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