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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现对春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诚信经营,严守合规底线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不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公开透明,规范价格行为
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聚焦重点,强化价格自律
(一)民生商品领域: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不得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哄抬价格。 (二)住宿餐饮领域: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应在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及另付费项目,不得在订单生效后临时涨价。餐饮经营者应规范标示菜品、酒水价格,计价单位清晰明确,不得使用“时令价”等模糊表述,销售“小份菜”“半份菜”应明码标价,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主动提供结算清单。 (三)旅游消费领域:景区及其内部经营者要做好门票、交通服务、导游讲解、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强行销售联票或捆绑销售商品和服务。 (四)交通运输领域:客运、出租车、网约车等经营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或公示的收费标准,严禁节日期间擅自涨价或临时加价。 (五)停车服务领域: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入口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免费时长、服务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按公示标准收费。 (六)线上消费领域:网络交易平台、直播带货等经营者应全面、准确标示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其他重点领域:租衣、售氧、珠宝玉石、土特产等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强制搭售、变相抬价或串通操纵价格。
四、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稳定
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节日期间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丽江春节市场和谐稳定!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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