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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肉制品作为市民餐桌常见食材,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深挖隐蔽在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 3月16日,华坪县公安局正式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打响守护市民“舌尖安全”的攻坚战,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此次线索征集聚焦肉制品生产、经营、销售全链条,重点排查私屠滥宰、肉类掺假、违规添加、走私冻品等12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涵盖夜市烧烤、火锅店等市民常去的餐饮场所,以及各类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通摊贩等关键环节,全方位织密食品安全监管网,让制假售劣者无处遁形。
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行动,依法严厉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登记、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生产、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生产、销售使用鸡肉、猪肉、鸭肉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肉及其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夜市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制售假冒牛、羊等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五)生产、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肉类制品的行为; (六)使用工业松香或沥青等非食用物质对畜禽进行脱毛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生产、销售用工业烧碱或甲醛泡发毛肚等常见火锅食材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生产、销售卤制品广泛使用罂粟壳、亚硝酸盐和色素等违规添加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九)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以及畜禽注水、注药、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非法走私入境、运输、销售肉类冻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一)私屠滥宰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二)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举报地址华坪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县公安局2楼)及各乡(镇)派出所 (二)举报电话 华坪县公安局:0888-6127110 中心派出所:0888-6121346 荣将派出所:0888-6471005 石龙坝派出所:0888-6431093 兴泉派出所:0888-6451023 新庄派出所:0888-6441029 通达派出所:0888-6442066 永兴派出所:0888-6461068 船房派出所:0888-6462130 特此通告
华坪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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