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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长: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

发布者: 玉龙之子 | 发布时间: 2015-10-3 16:05| 查看数: 6854| 评论数: 0|IP:云南丽江

丽江市长: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

103日上午,在时长3小时的国家旅游局联合督查组督查丽江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汇报会上,同城君被震撼、被感动、被兴奋,内容很多,用三个字来概括就是憾、暖、奋。

丽江市长: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

丽江市长: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
国家旅游局联合督查组包括5个国家级部委,分别是国家旅游局、工商总局、商务部、质检总局、中国消协,这次联合成立督查组来丽江督查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出席的领导包括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司长彭志凯、国家旅游局监管司标准化处处长汪黎明,如此高级别、大阵容的督查,可以说是对丽江旅游的重视、对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先说第一个字“憾”:丽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泽军在汇报中说到丽江旅游秩序监管最大的困惑和难题,就是“零负团费”的认定和处罚的标准不清楚,导致丽江旅游执法监管非常被动。说到这里,彭志凯司长当场就出示了刚刚公布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两份文件。张市长如获至宝,非常兴奋的说,地方执法没有“枪支弹药”(意思明确的法律条文)是很被动的。张泽军市长说:丽江的主要负面,均为低价团引起的,对低价团的打击可以说人人喊打,但是具体政策不明确,导致打击乏力。仔细看了这两份文件后,张市长立即叫身后的市旅发委副主任马丽媛,立刻把文件传达到丽江市区县旅游局、全市各旅行社,今天中午12点就立即执行。

丽江市长: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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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份文件到底是什么内容让市长如此兴奋呢?且听同城君慢慢到来。第一个《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具体内容为:
一、“不合理低价”的认定
所谓“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有以下行为之一,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
一是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
二是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三是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
四是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
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认定已经非常清楚了,那么处罚又是怎么样的呢?如果违反上面5条界定,各级旅游部门按以下标准依法对“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
(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一是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二是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一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二是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丽江市长: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

丽江市长: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
对于张市长说的,丽江旅游秩序监管最大的困惑和难题,就是“零负团费”的认定和处罚的标准不清楚,彭志凯司长给的文件可以说就是及时雨,丽江在打击“零负团费”行动中从此有了明确的法规条款,执法中再也没有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
再来说购物,可以说购物是旅游行业出问题遭投诉最多的地方,用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司长彭志凯的话说就是:购物是旅游投诉之源,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所有的旅游问题都解决不了,那么《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
首先,“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行为的认定有以下行为之一,可被认定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
一是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二是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三是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四是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五是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六是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七是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对于违反以上8条“欺骗、强制旅游购物”的处罚也是相当严厉,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理标准
各级旅游部门按以下标准依法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
(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一是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二是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一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二是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对导游、领队的处罚处理:一是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二是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对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的处理:一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二是要求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带旅游者进入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名单的购物场所;三是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这就是同城君说的第一个字憾,法律条款的明细、出台时间的及时、当即执行的速度,非常让人震撼。张市长说,如果低价团的问题能彻底解决,丽江旅游形象肯定升级。

丽江市长: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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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第二个字“暖”,在汇报到丽江旅游的导游队伍现状时,张市长铿锵有力的说了一句: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他说:丽江靠什么?丽江有什么?除了旅游什么也没有。我们要尊重旅游行业的从业者,全市直接和间接从事旅游的人数有20几万。丽江游客接待量从1995年的84万增加到2014年的2663万,旅游业总收入从1995年的3.3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378亿元,靠的是什么?就是全市20几万旅游从业者的共同奉献。张市长说起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个导游带团的一天,导游4点钟起床,早点顾不上吃,就要安排游客行程,导游上个厕所都要跑着去,车上还要不停给游客讲解,到了晚上6点本以为可以下班了,但是游客要求导游去酒吧喝酒,为了客人的满意,没办法下班也要陪游客,晚上12点回到酒店,发现有客人拉肚子,还要送客人去医院看病,忙完都一点了!(说到这里,彭志凯司长还提起丽江导游猝死的事情)
张市长对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肯定,对导游工作的切身体会,所呐喊的: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绝对来自内心,让人感到温暖,如导游协会发言人所说,听了市长的话有种想哭的感觉。
而关于导游队伍建设,彭司长一句话也是意味深远,导游要有自信、要有尊严、要有形象,不然这个行业就完蛋了。
最后一个字“奋”,张泽军市长的汇报和给国家旅游局的承诺也是令人振奋。张市长说,讲影视文化对亚洲乃至世界的影响,中国比不上韩国,丽江正计划和韩国拍两部影视剧,第一部讲述丽江姑娘嫁到韩国的故事;第二部韩国姑娘嫁给中国小伙的故事,希望中韩影视合作达到宣传丽江的目的。暨印象丽江、丽水金沙、丽江千古情后,《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导演李悍忠将在丽江打造一个红色晚会,这样,在丽江24小时可以看演出,把丽江打造成艺术之都。

丽江市长:导游是最不能抨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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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之前督查组在丽江发现的24个问题,市长张泽军表示:我们加班加点,都必须在108日下午6点以前,全部结案。同时张泽军还表示,希望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局长到丽江来收获一个美好的印象,也希望丽江旅游成为全国示范。(丽江洛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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