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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以“小”见严纠“四风”,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4月4日,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将查处的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丽江市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沙玛阿嘎违规使用车辆,市商务局超编超标购买车辆问题。
2011年,市商务局党委会议研究,出资35万元超编超标购买越野车一辆,落户于私营企业名下,车辆由市商务局使用。2016年公车改革,市商务局未将该车纳入公务用车改革范围,致使该车被沙玛阿嘎占为己有,沙玛阿嘎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沙玛阿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市商务局班子成员共6人,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二、宁蒗县交通局原局长杨明武违规使用车辆、县交通局超编购买车辆问题。
2009年至2011年期间,杨明武利用其担任宁蒗县交通局局长、宁泸二级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的职务便利,以工作需要为名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的越野车长达三年之久,且未支付任何费用。2009年8月,宁蒗县交通局、宁泸二级路建设指挥部花费70余万元超编购置一辆皮卡车及三辆越野车,其中两辆分别落户在县交通局驾驶员及汽车修理厂名下,两辆未落户上牌,四辆车由县交通局和指挥部相关人员在二级路建设施工现场使用。杨明武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杨明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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