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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请注意!4月10日起 丽江将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3-4-9 13:45| 查看数: 39943| 评论数: 0|IP:云南丽江

4月6日,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3年4月10日起,将在丽江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以下简称I/M制度)

一、经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测排放性能不合格的车辆,由I站向车辆所有人出具《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治理维修告知单》,并通知其到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车辆所有人可按需自行选择全市范围内任一M站进行维修。

二、M站须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单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科学故障诊断和合理的维修治理。维修竣工后,向托修人出具结算清单和《维修竣工合格证》,同时将车辆排放维护修理信息上传至机动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三、同一I站以系统查询到的M站维护修理记录(非M站上传的数据无效)、《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或维修结算清单为复检凭证,对车辆进行尾气复检,复检通过后视为尾气检验合格;复检不合格的返回M站再次维修。

四、经M站维修后到I站复检车辆不再收取环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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