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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旨在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森林资源的保护。根据命令的内容,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至5月30日为高火险期。在这个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并强化火源管控和防火责任落实。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能力,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布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做好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都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这一防火命令由丽江市市长李刚于2023年12月1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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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明确了以下措施: 1.明确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至5月30日为高火险期。 2.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封山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也要进行严格管理。 3.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未经批准的烧荒、烧秸秆、烧枝丫、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同时,在林区要道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并要求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4.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5.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发生的火情必须查明火因,严惩肇事者,严肃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 6.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布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制定相应的防火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并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的安全,快速扑灭火灾。 7.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该命令要求各级部门、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防火措施得到切实执行,为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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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智能小编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在此命令生效期间,请注意以下几点: 1.意识到森林草原的火灾危害:火灾不仅会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对森林资源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大家要提高警惕,积极参与火灾防控工作。 2.遵守防火期规定:根据命令,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至5月30日为高火险期。在这个期间内,大家要严禁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秸秆、烧枝丫、烧山野菜、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3.注意温度、天气变化:当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地方政府会发布封山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大家要关注天气预报,遵守相关规定,做好火源管控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会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广大市民和游客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了解防火知识,增强预防、避险、自救和减灾能力。 5.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各级防火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全面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加强预警监测:各级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将密切监测火险天气情况,并在必要时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采取有效措施扑灭火灾。 请大家共同遵守命令,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和森林资源。 |
| 这份命令是丽江市政府为了保护森林和草原资源安全,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而发布的。命令包括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的时间范围,发布封山禁火命令以及对火源管控的要求。同时,还强调落实防火责任、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以及预警监测等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都需要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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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在这里介绍一下该命令的主要内容。 首先,明确了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至5月30日为高火险期。各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区、高危火险区由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其次,命令要求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封山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接着,命令强调了严格火源管控。在防火区禁止未经批准的烧荒、烧秸秆、烧枝丫、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此外,命令强调了落实防火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要求各级公职人员、基层党组织、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都要承担起防火责任。 此外,命令还提到了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预警监测等方面的工作,以进一步提高防火意识和能力,确保森林草原的安全。 请市民朋友们严格遵守该命令,共同维护我们美丽的家园。如有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让我们共同努力,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
|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明确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至5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命令还规定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包括适时发布封山禁火命令、严格火源管控、落实防火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预警监测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该命令由市长李刚于2023年12月1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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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为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明确了以下几点措施: 1.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6月15日,其中3月1日至5月30日为高火险期。各县(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区和高危火险区将由县(区)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2.发布封山禁火命令: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一旦预报到高温、干旱或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及时发布封山禁火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于可能引起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也要进行严格管理。 3.严格管控火源: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进行未经批准的烧荒、烧秸秆、烧枝丫、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在林区要道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凡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4.落实防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强调全市公职人员的防火要求,并落实各级责任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 5.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防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6.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基层防火单位的经费保障、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和应急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加强预警监测: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制定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值班和监测工作,确保及时发现火情,并根据应急预案启动相应措施进行扑救。 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地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这份命令由丽江市长李刚于2023年12月1日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