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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女生为交社保被负债 200 万 #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首,引发广泛关注。北京市民李女士因法律意识淡薄,轻信昔日领导的言辞,“挂名”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结果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 200 多万债务,个人账户被冻结,生活陷入困境。所幸在法官的帮助下,她最终卸下了这突如其来的 “黑锅”。
据了解,生活和工作在北京的李女士,曾因社保问题卷入一场始料未及的风波。她回忆道,在某公司任职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以 “关系好” 为由,要求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还称 “不答应就无法继续缴纳社保”,同时信誓旦旦地保证 “不会影响生活”。法律意识薄弱的李女士听从了张某的安排。
然而,张某的承诺终究成了泡影。他利用公司大量举债,致使公司背负巨额债务。直到李女士发现自己的个人账户被冻结,才知晓这一情况。原来,2024 年某月,一位债权人已将李女士、涉事公司及张某一同诉至洪山区人民法院,索要 200 多万元欠款,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这从天而降的债务和冻结令,让李女士一家的生活举步维艰 —— 她的父亲常年住院,孩子还在上学,账户冻结直接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开支。
承办法官特别提醒广大公众,当前有不少市民因法律意识淡薄,轻易担任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但一旦公司出现债务纠纷,若无法证明自己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作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通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即便能证明自己只是 “挂名”,在对外关系中,尤其是面对善意第三方时,仍可能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此,除非是真实创业或投资,切勿随意 “挂名” 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以免惹祸上身,陷入困境。
(综合: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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