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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食外卖双重标准:消费者权益不容“暗箱操作”​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 发布时间: 2025-7-21 17:22| 查看数: 14148| 评论数: 6|IP:云南丽江

顾客到店用餐,店家承诺 “新鲜食材现做现卖”;点击外卖下单,端上桌的却是冷冻复热的预制菜 —— 这样的 “双标” 操作,正在一些餐饮店里悄然上演。近期,记者在北京、天津、河北多地调查发现,部分餐饮店针对堂食与外卖实行差异化对待,从食材品质到烹饪方式,从餐品分量到制作流程,都存在明显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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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烧烤店,记者看到堂食区的羊肉串用当天现宰羊肉穿制,蔬菜经人工逐片清洗后上架烤制;而外卖窗口内,工作人员正将冷冻肉串拆袋后直接油炸,复热后装盒打包,全程不超过 8 分钟。“堂食得用鲜货,不然客人尝得出来;外卖嘛,冻品快又省,反正顾客看不见。” 店主的直言不讳,道出了部分商家的 “经营逻辑”。​

这种 “双标” 在餐饮行业并非个例。河北石家庄某菜馆老板坦言,堂食炒菜坚持用压榨花生油,外卖则改用价格低廉的桶装调和油;堂食米饭选用当季新米,外卖专用米则是存放一年以上的陈米。更有甚者,将堂食现场慢炖的红烧肉、糖醋排骨等 “硬菜”,在外卖订单中替换为预制料理包,加热 5 分钟即可出餐。消费者反映,相同价位的外卖套餐,分量普遍比堂食少 1/3 左右。​

“顾客不在现场、看不到后厨,用冻品还是鲜品,谁能较真儿?” 一位商家的反问,折射出外卖消费的维权难点。由于外卖与堂食存在时空分离,消费者难以直观比对差异,即便察觉品质缩水,也往往因取证困难而维权无门。​

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24 年全国外卖投诉中,涉及食材品质与宣传不符的案例同比上升 23%,其中 85% 因证据不足未能立案。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商家故意隐瞒外卖与堂食的品质差异,已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不可否认,外卖业务确实面临时间与成本的双重压力。配送时效要求严苛,预制菜和标准化操作能提高出餐效率;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商家通过成本控制维持低价优势。这些现实考量,使得外卖与堂食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但合理差异不等于恶意双标。专家强调,商家可以针对外卖特点调整经营策略:比如在平台标注 “预制菜”“30 分钟出餐” 等信息,将耗时菜品限定堂食供应,或通过价格区分体现品质差异。这种公开透明的差异化经营,消费者完全能够理解接受。而那些在食材来源、制作工艺上搞暗箱操作,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行为,则突破了商业道德与法律底线。​

如何终结外卖 “双标” 乱象?监管部门与平台正探索联动治理机制。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试点外卖 “明厨亮灶” 线上化,消费者可通过平台实时查看后厨制作全过程。某外卖平台新规要求,商家必须在商品页显著标注 “预制菜”“冷冻复热” 等属性,未按规定标注的将面临下架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针对外卖领域的隐蔽违法行为,将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多次违法商家实施行业黑名单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建议,可建立外卖食材溯源系统,实现从采购到加工的全链条可追溯,让消费者吃得明白、吃得放心。​

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商家的诚信自律,更需要监管的阳光透明。堂食与外卖只是服务场景的不同,不能成为品质分化的借口。唯有打破信息壁垒、强化全程监管、严惩违法行为,才能让 “舌尖上的安全” 在任何场景下都不打折扣,真正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共赢。

(综合:中青评论)​

最新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7-21 17:23
商家隐瞒外卖与堂食品质差异,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掺假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建议依法明示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5-7-21 17:23
外卖双标玩套路,诚信经营成空谈,消费者不是瞎子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7-21 17:31
商家诚信经营是根本,外卖堂食应一视同仁。监管部门需加强执法,平台要完善监督机制,共同守护消费者权益,让每一份餐食都经得起检验。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7-21 17:33
商家玩双标,消费者吃哑巴亏,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情不自禁 发表于 2025-7-21 17:39
商家玩双标,消费者当冤大头?诚信经营才是餐饮业立足之本!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5-7-21 17:44
商家玩双标,消费者吃哑巴亏,诚信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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